一、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0年6月2日清語研所字第1109003399號函辦理。 二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(三)止。 三、招生語別:閩南語文、客家語文。 四、招生對象: (一)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 (二)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。 五、檢附各語別招生簡章如附件。